第九章
亞德良(Adrian)諭令,未經審判不得懲罰我們。
1. 「致米努修斯·豐達努斯(Minucius Fundanus)。我已收到塞雷尼烏斯·格拉尼亞努斯(Serennius Granianus)——一位最傑出的人,你已繼任其職——寫給我的書信[1]。我認為此事不應未經審查便置之不理,以免這些人[2]受到騷擾,並給告密者製造惡行的機會。
2. 因此,如果省內的居民能夠明確地支持這項針對基督徒的請願,並在法庭上作出答覆,他們就應當單獨循此途徑,而不應訴諸個人的請願和喧囂。因為,如果有人希望提出控告,由你來審查此事,會更為恰當。
3. 所以,如果有人控告他們,並證明他們有任何違法行為,你應當根據罪行的嚴重性作出判決[3]。但是,憑赫拉克勒斯(Hercules)起誓!如果有人僅憑誹謗提出控告,你應當就其罪行作出裁決[4],並確保你施加懲罰[5]。」
亞德良的這份諭旨內容如上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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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希臘文:ἐπιστολήν;拉丁文:litteras。
[2] 希臘文:οἱ ἄνθρωποι;拉丁文:innoxii。
[3] 這是這份諭旨中唯一真正可疑的句子。亞德良希望保護他的基督徒臣民以及其他人免受騷亂和非法程序,以及毫無根據的指控,這當然是完全自然的,也完全符合圖拉真(Trajan)諭旨中所示的精神。但在這句話中,他暗示基督徒只應因實際罪行而被定罪,而僅僅宣稱信仰基督教本身並非可懲罰的罪行。因此,儘管我們可能在其他方面很想接受這份諭旨為真——其風格和其中其他部分的立場都很自然——但這句話,從我們所知亞德良前任和繼任者對待基督徒的態度,以及我們所能收集到的他自己的觀點來看,我相信,必須將其判定為偽造。
[4] 將這句話與優西比烏(Eusebius)在第十三章引用的安東尼·庇護(Antoninus Pius)偽造諭旨的結尾詞進行比較。不僅基督徒要被釋放,他們的控告者也要受到懲罰。然而,這兩條命令之間存在差異:在這裡,只有以誹謗為目的的控告才應受到懲罰,而在那裡,如果未能證明被控告的基督徒有實際罪行,控告者將無條件地被視為有罪。後一條命令將顛覆所有正義,其本身就暴露出是偽造的;但在本案中,強制執行禁止誹謗那些誹謗基督徒者的法律,與圖拉真和亞德良的原則並不矛盾,因此,這本身並非不真實的證據。
[5] 希臘文:ὅπως ἂν ἐκδικήσειας;拉丁文:suppliciis severioribus vindices。